温州乐清紧缺职业 温州市紧缺专业人才目录

时间:2024-02-28 21:32:29
温州乐清紧缺职业 温州市紧缺专业人才目录

温州乐清紧缺职业(工种)高技能人才岗位津贴申报企业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申报主体需为注册地和财政收入在乐清市区的企业;在岗职工需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并按规定正常缴纳基本养老、失业等社会保险费用(新引进乐清市域外的,需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职工所从事的职业(工种)属于当年度市人力社保局公布的乐清市紧缺职业(工种)高技能人才岗位津贴目录内的职业(工种);在岗职工新取得岗位津贴目录内的国家职业资格(或属地人力社保部门确认的职业技能等级)二级(技师)或一级(高级技师)证书;新引进(乐清市域外)的职工,持有岗位津贴目录内的国家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二级(技师)或一级(高级技师)证书。

根据相关政策要求,给予技师、高级技师每月500元、1000元的岗位津贴,津贴享受期限不超过36个月。达到退休年龄或退出岗位时,终止享受。企业职工有欠缴和补缴基本养老、失业等社会保险费用情况的,其欠缴和补缴的月份不得享受岗位津贴。

  本次发布的目录及标准适用于2022年度乐清市紧缺工种高技能人才岗位津贴申报。2022年岗位津贴申报对象的“新取得”证书是指2021年8月1日以后核发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经浙江省级人力社保部门、温州市人力社保部门和乐清市级人力社保部门备案的等级认定企业及第三方社会培训评价机构核发的技能等级证书,岗位津贴从证书核发之日的次月起算。

2022年“新引进”(乐清市域外)的职工是指企业在2022年1月1日以后引进乐清市域外的职工,并持有岗位津贴目录内的国家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须经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http://zscx.osta.org.cn/查询确认)二级(技师)或一级(高级技师)证书,新引进(乐清市域外)的职工持有的证书不受核发时间限制(但证书核发时间应早于引进时间),岗位津贴从引进之日的次月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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