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太原职工医保门诊可以报销吗?
答:可以,参保职工在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符合规定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门诊处方外配购药发生的符合规定的药品费用,由职工医保门诊统筹基金按规定支付。
问:异地门诊、急诊死亡的费用如何报销?
答:携带以下报销材料至太原市医保中心经办服务大厅医药机构服务科27号-28号窗口办理报销:
1、患者社会保障卡复印件或身份证复印件。
2、患者本人名字开户的银行借记卡复印件一张。(太原市各大银行均可,晋城银行除外)
3、急诊发票原件(发票需含明细;如发票上无明细,需单独打印清晰的明细并盖医院章)、急诊病历、死亡证明复印件。(医院盖章,病历复印件加盖骑缝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