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创业补贴怎么申请?附指南

时间:2024-02-28 21:43:35
沈阳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创业补贴怎么申请?附指南

沈阳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创业补贴怎么申请?

沈阳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指南:

补贴对象:

首次在我市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毕业5年内(以毕业证书登记时间为准)成功申领我市创业担保贷款的高校毕业生。并且:

1.高校毕业生须为国家承认学历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同等适用。

2.创业担保贷款发放时间在2022年5月5日之后,且晚于毕业时间,个人(小微企业)须领取过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

3.从事个体经营的毕业生应为创业担保贷款中按个人身份申请的人员,创办小微企业的毕业生应为创业担保贷款中按小微企业条件申请的企业法定代表人。

补贴标准:

补贴标准为5000元,其中,从事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以下简称“三新”)创业的小微企业补贴标准提高至6500元。

申请方式:

可通过大数据信息比对的,补贴采取免申直补的方式发放;对于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等无法通过大数据信息比对实现免申直补的,采取依申请的方式发放。

审核和拨付流程:

(一)免申直补方式

1.每批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发放完成后,市金融部门将贴息数据提供给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2.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照创业担保贷款资质认定区、县(市)划分,将数据分至对应的区、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3.区、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通过大数据系统,比对出首次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企业信息,筛选符合补贴条件的人员。筛选结果在本地区政府网站公示7天,无异议后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请补贴资金并发放给个人。填写《沈阳市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创业补贴拟发放人员名单汇总表》(见附件),加盖公章后上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4.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汇总各区、县(市)信息,向市财政部门申请50%补助资金,市财政部门将资金拨付至区、县(市)财政部门。

(二)依申请方式

1.申请人向办理创业担保贷款资质认定的区、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申请时提供毕业证书原件(留学人员为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复印件,个人银行账户信息。

2.区、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申请人所提供的学历证明进行核验,名单并入最近一批免申直补筛选结果中,其他的审核和拨付工作内容及流程与免申直补方式一致。

资金来源:

补贴所需资金由区、县(市)财政承担,市财政对其中50%予以补助。

办理地点及咨询电话:

沈阳市:沈阳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大东区大北街48号/024-31401158

和平:和平区人才和就业服务中心

和平区长白西路51号/024-31912665

沈河:沈河区社会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

沈河区南三经街25号/024-22898825    

大东:大东区社会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

大东区观泉路102-6号/024-88504833 

皇姑:皇姑区社会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

皇姑区金山北路21-8号/024-86459397 

铁西:铁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铁西区北一西路50号/024-25711058

浑南:浑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浑南区新硕街1-1号/024-23910898

沈北:沈北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沈北新区耀阳路18-12号505室/024-89863050

于洪:于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于洪区黄海路16甲/024-85831307

苏家屯:苏家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苏家屯区雪松路55号/024-89121280

新民:新民市人力资源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

新民市南环东路21号/024-27515536

辽中:辽中区人力资源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

辽中区蒲水路28号/024-87821329

法库:法库县社会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

法库县南外环路38号/024-887125305

康平:康平县社会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

康平县迎宾路101号/024-87332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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